168体育,168体育官网,168体育app,168体育登录,168体育官方网站

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

当前位置: 首页 -> 规章制度 -> 正文

天狮校质控〔2025〕22号 168体育 (中国)官方网站 - 168 SPORTS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实施方案(修订)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5-08-20

168体育 (中国)官方网站 - 168 SPORTS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实施方案(修订)

天狮校质控〔2025〕22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厅字〔2020〕1号)、《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发〔2020〕19号)、《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教督〔2021〕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本为本”,落实“四个回归”,坚持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和本科教育教学核心地位,聚焦本科教育教学质量,推动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健全本科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构建自觉、自省、自律、自查、自纠的大学质量文化,进一步推进学校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创新发展,不断提升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第二条 质量是学校的生命线,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全面对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育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新一轮审核评估标准》《工程教育认证标准(2024版)》等国家质量标准,坚持把人才培养质量和效果作为检验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建立健全全校统筹联动的质量监控与保障长效机制,实现教育教学质量的持续提升。

第二章 工作目标与基本原则

第三条 工作目标

系统构建以目标决策为根本、质量标准为前提、教学运行为核心、支持保障为支撑、监控评价为重点、信息反馈为关键、持续改进为目的的本科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形成质量标准完善、督导监控有力、评估评价科学、反馈整改及时、持续改进有效的闭环系统,全方位、全过程、全环节保障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学生全面、自主发展,确保学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有效实现。

第四条 基本原则

(一)坚持全面性、全程性、全员性原则。加强本科教学各环节的质量监控和保障,通过开展过程性评价,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反馈、及时改进。

(二)坚持分级管理、部门联动原则。建立学校和教学单位两级监控与保障机制,协同联动。教学单位在校级质量保障体系的指导下,明确质量职责要求,分析内部影响教学质量的主要环节和因素,建立健全内部质量保障机制,完善两级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第三章 组织架构和体系构成

第五条 教学质量保障工作在校党委、校级教学指导委员会等领导下,建立以学校为主导,二级教学单位为主体,相关职能部门、校外实践基地、用人单位、全体教师和学生等利益相关方共同参与落实、协同联动的多层次立体化的质量保障架构。

第六条 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学校教学质量保障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教学副校长负责学校本科教学日常决策。各教学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教学质量保障工作第一责任人。

第七条 校级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由教学质量监控中心组织实施,相关职能部门和校级教学督导落实各自的工作职责。

(一)教学质量监控中心负责组织与协调,保证全校质量监控工作的正常运转,督促指导各教学单位开展教学质量监控工作,做好教学质量信息的汇总、分析、反馈等工作。

(二)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学生处、后勤保障处等职能部门,根据本部门工作职责做好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工作。

(三)校级教学督导根据《168体育 (中国)官方网站 - 168 SPORTS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实施办法》对全校各单位开展教学督导工作。

第八条 二级教学单位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工作由本单位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组织实施。

(一)各教学单位党政联席会议,以及院级教学指导委员会是所在单位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的领导机构。

(二)各教学单位负责人对本科生的教学工作进行总体监控管理;分管教学的副院长负责本科教学的日常决策。

(三)院级教学督导根据《168体育 (中国)官方网站 - 168 SPORTS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实施办法》对所在单位开展教学督导工作。

第九条 本科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由目标决策、教学质量标准、教学运行、教学支持保障、质量监控与评价、信息反馈与持续改进7个子系统组成。

第四章 目标决策系统

第十条 目标决策系统是教学质量保障的根本,确定学校办学指导思想、办学定位、人才培养总目标和基本规格要求,研究和制定有关保障和提高教学质量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决策和审定有关重大教学事项的重要教学文件,研究解决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第十一条 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教学指导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是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重大教学事项的领导和决策机构。

第十二条 保障本科人才培养中心地位。注重政策和制度的导向性,坚持依法治校,建设质量文化,落实“以本为本”,推进“四个回归”。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将服务本科教育教学工作纳入对职能部门年度考核的重点内容,将本科教育教学工作作为教师年度考核的重点。健全教学经费、教学资源条件、教师精力投入等优先保障本科教育教学的机制,不断牢固本科人才培养中心地位。

第十三条 完善工作部署落实机制。学校每两年召开一次全校性教育工作会议,全面总结、深入研讨、部署推进有关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的政策措施。建立教学工作例会制度,由分管教学的校领导定期主持召开,研究部署教学工作。各部门和单位立足自身职责,充分服务教学、保障教学,认真组织实施学校关于保障和提高教学质量的决策,落实教学工作计划和教学质量保障措施,并根据质量监控反馈的意见及时进行分析和改进。

第五章 教学质量标准

第十四条 教学质量标准系统是教学质量保障的前提,是教学运行、监控和评价的基本依据。主要内容涵盖人才培养质量标准、教学环节质量标准、教学建设质量标准等方面。

第十五条 人才培养质量标准

根据人才培养总目标,科学制(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对专业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设置和实践教学等提出明确要求。通过修订教学大纲,对课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核方式等进行规范。

第十六条 教学环节质量标准

完善教学环节质量标准。进一步规范教材选用、备课、理论教学、实验教学、实训、实习、课程设计、课程考核、毕业论文(设计)等各教学环节质量要求。

第十七条 教学建设质量标准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建立专业建设、课程建设质量标准,明确师资队伍、教学条件、教学经费等教学建设指标要求,确保专业建设底线。

第六章 教学运行系统

第十八条 教学运行系统是教学质量保障的核心,覆盖人才培养的全过程。教学运行系统执行各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落实各项决策任务,协调解决教学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证教学活动正常、高效运行。

第十九条 各专业紧扣学校人才培养总目标,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对专业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体系、课程设置和独立设置的实践教学环节等提出明确要求。基层教学组织(系、教研室、课程组)要规范修订教学大纲,对课程教学内容、学时分配、考核方式等进行制定,梳理明确课程对毕业要求指标点的支撑。加强与企(事)业单位的产学研合作,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第二十条 开展教学改革。围绕课程体系与教材、人才培养与专业建设、教学方法和手段、实践创新、质量保障体系、产教融合、就业创业等重要方面加强教学改革与研究,规范立项评审、项目认定、经费配套、中期检查和成果验收程序,确保教学改革与研究的适用性、实效性、可推广性。

第二十一条 活跃第二课堂。定期开设讲座,鼓励学生开展社团活动、课外科技文化活动等;推进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的有效衔接,鼓励学生利用假期进行社会调查和社会实践;推行《168体育 (中国)官方网站 - 168 SPORTS综合素质养成教育计划》,从理想信念、基本能力、精英特质、人文素养、身心健康等五大培养模块20个培养单元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培养和锻炼,使第二课堂成为第一课堂的有机补充和重要支撑。

第二十二条 科学设置考核方式,加强成绩管理。遵循全面考核、全程考核、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强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实施过程考核与终结考核相结合的考核方式,加大过程考核力度。鼓励教师进行考核方式改革,加快试题库建设,逐步实施教考分离。严格试卷命题、批阅和归档的管理,认真分析试卷和学生成绩,查找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改进教学。规范考试违纪作弊处理程序,及时严肃处理作弊行为。

第二十三条 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以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养、文化素养为重点,注重心理健康教育;实施有利于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的激励措施。

第二十四条 严格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完善学分制管理,实行弹性学制,细化毕业资格审核。进一步规范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完善结业和肄业的处理程序。

第七章 教学支持保障系统

第二十五条 教学支持保障系统是教学质量保障的支撑。其主要职能是落实人力、物力、财力保障条件,为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高素质的师资队伍、高质量的教学资源、充足的经费投入、图书资料保障以及信息化平台服务等。

第二十六条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制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建立完善的引进、培养与培训机制,确保师资队伍的数量、结构、教学水平、产学研用能力、国际视野等满足人才培养需要,适应教学数字化转型要求;健全师德师风建设、教师投入教学、教授全员为本科生授课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和发挥教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加强兼职教师的聘用和管理,促进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

第二十七条 完善教学资源条件。

(一)建设优质教学资源。鼓励教师结合行业企业实际,建设课程资源库、真实项目案例库;面向行业企业和产业发展需要编写高水平教材;将产学研合作项目转化为实验项目、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或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将行业企业优质资源转化为教育教学内容,提升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

(二)提升教学设施条件保障度。优化教学资源配置,确保教室、图书资料、网络、体育场馆、实验室及其教学仪器设备、实践基地等教学条件满足教育教学需要,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积极建设适应“互联网+”课程教学需要的智慧教室、智慧实验室等教学设施条件,促进学生个性化学习、开放式学习和泛在学习。

第二十八条 优化教学经费投入。完善教学经费预算与管理,保证教学经费持续投入,支出结构优化,兼顾重点与一般,确保生均本科教学日常运行经费、本科专项教学经费、生均本科实验经费、生均本科实习经费等满足教学需要。加强科学规划、论证教学经费的分配和使用,不断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第二十九条 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改造教育教学软环境,加快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教学管理有机融合,从而提升教学质量,优化管理效率,提高整体教学质量保障工作的科学化和现代化水平。

第八章 质量监控与评价系统

第三十条 质量监控与评价是教学质量保障的重点。其职能是根据教学规章制度、各教学环节质量标准、评估指标,对主要教学环节教学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

第三十一条 课堂教学质量监控。建立校、院两级督导评教、同行评教、学生评教、领导评教和辅导员督学六维一体课堂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形成监督和引导相结合,重在引导的课堂教学质量监控机制。

第三十二条 专业建设质量监控。定期组织开展专业评估,引导专业凝练特色,加强建设,追求一流培养质量;定期开展专业预警监测,对不达标专业实施专业预警或退出;积极开展专业认证,建立以产出为导向的培养体系,不断增强专业对产业和社会发展的适应性。

第三十三条 在校生学业质量监控。实施学生学业预警制度,每学期对学业成绩不佳的学生进行学业预警,并及时给予帮扶和教育;实施本科生导师制,加强对学生学业指导和教育,促进学生提升学业质量。

第三十四条 毕业生培养质量监控。开展毕业生培养质量评价调研、毕业生就业质量调研、毕业生培养目标达成评价调研,分别从用人单位评价、校友评价多个视角收集汇总对学校本科人才培养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为学校修订人才培养方案、改进教学策略、加大教学投入、加强教学管理、提升服务水平提供依据。

第三十五条 “四类”检查监控。开展期初、期中、期末教学检查,对各项教学准备、教师到课率、考务安排、学生学习状态等进行检查指导,确保教学秩序稳定。每学期对试卷、教学大纲、教材、实验、毕业设计(论文)等教学文档开展专项检查,查缺补漏,及时整改,不断提升教学质量。

第三十六条 教学信息监控。坚持执行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及时收集、整理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并反馈至相关单位和教师个人,促进促进教育教学工作的不断改进。

第三十七条 质量评价是根据教学质量目标和质量标准要求对总体教学工作、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育教学质量、学生学习效果进行评价,对主要教学环节进行督导。分为内部评价和外部评价。

第三十八条 内部评价是根据相应的教学质量标准,通过“四类检查,六维督导”对教学质量和学习效果进行评价,包括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和学生学习效果评价。按照专业建设标准,适时进行专业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学校专业招生计划、专业建设及动态调整的重要依据。实施课程常态化评估,规范课程准入与退出。

第三十九条 外部评价主要有上级管理部门组织的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专业认证、专业评估等,以及依托社会评价机构对用人单位、毕业生的满意度、毕业生与社会需求的适应度、人才培养目标的达成度等方面开展的评价。

第九章 信息反馈与持续改进系统

第四十条 信息反馈系统是教学质量保障的关键。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及时汇总整理各类教学质量监测及评价结果,将各种渠道对学校教育教学各环节工作提出的反馈意见,汇总整理形成问题清单及改进建议,并向各教学单位和职能部门进行反馈,为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改进提供依据。

第四十一条 学校每学年对本科教育教学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凝练教育教学改革成效和特色,明晰存在问题及改进方向,以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和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为载体向全校师生和社会公开发布。

第四十二条 实施教学质量公开发布制度。定期向社会发布《本科 教学质量报告》《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全面推进内涵建设。执行质量监控月报制度,总结本科教学实际运行情况及教学质量监控重大事件,形成《教学督导与质量监控工作简报》,并通过教学工作例会向全校公开发布。

第四十三条 持续改进系统是教学质量保障的目的。在对人才培养各环节周期性评价的基础上,分析专业培养目标分解、落实和实现情况,并对培养目标、课程体系、教学大纲、教学条件、教学效果等进行适配性调整;引导教师对教学模式、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等进行优化改革,持续改进完善;通过多方位收集师生、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满意度,持续调整和改进相关工作,不断修正各培养环节与人才培养目标的偏离度。

第四十四条 学校建立健全教学激励制度,充分调动和激发教师投身教学、潜心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人事处进一步完善教学优秀教师职称晋升支持政策;教务处实施教学奖励办法,大力表彰在教学成果、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教学比赛、学生竞赛指导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集体或个人。

第四十五条 学校严格教学约束制度。加强师德考核力度,将师德考核摆在教师考核的首位,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教务处建立专业设置与动态调整机制,实施专业动态调整;强化教师教学纪律管理,严肃处理各类教学事故。

第四十六条 强化教师教学能力培养。教师发展中心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和开展教师培训、研讨交流、教学名师讲座、教学观摩等活动,全面提升教师教育教学技能水平。

第四十七条 不断完善教学质量持续改进制度。校、院两级教学督导与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在日常检查、听课督导等过程中强化跟进监督,对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持续监控,对于相关整改落实工作保持跟踪督导,保证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的持续改进与提高;相关职能部门、教学单位和教师要根据教学质量信息反映的问题,认真制定和落实整改方案,构建“评价-反馈-改进”的闭环管理,不断改进和提高教学及管理工作。

第十章 组织实施

第四十八条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宣传引导,促进广大师生员工增强本科教育教学质量意识,牢固树立质量保障理念和质量共同体意识,主动承担质量保障责任,将质量要求落实到教育教学具体环节,并将质量要求不断内化为全校师生共同的价值追求和行为,在全校形成自觉、自省、自律、自查、自纠的质量文化。

第四十九条 明确职责,制订措施。各教学单位和职能部门明确在质量保障体系中的职责,制定具体的教学质量保障措施,确保质量控制能够贯穿于教学和管理的各个环节。

第五十条 组织实施,确保有效运行。在主管教学副校长的领导下,各职能部门、教学单位以及师生员工履行各自职责,以保证教学质量保障体系能够有效运行。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五十一条 各单位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其他规定与本方案不一致的,以本方案为准。